关于疫苗,还有个衍生话题很有意思。
在这次事件中,相关部门被骂得狗血淋头,当然,这是应该的。在有关政府的评论中,也不停有人列出优秀政府的例子,表示,别人可以管好,为什么我们管不好?
今天不讨论政府应不应该存在这个问题,只想顺着这思路,带出这个问题:既然普遍认为有些政府在医药这块管得好,比如美国,世界一流,那么,我们为何不索性放弃这块审批?只要在美国上市的药、疫苗,我们就认可?这样可以省多少时间啊,长的可以省几年,可以多救很多病人,审核人员少了,纳税人的支出也少,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估计一大票原来批评政府的人会转变成辩护者。
但我是支持这种做法的。虽然你问任何一个专业人士,以他们谨慎的作风,都会告诉你:人种还是有区别的,不再审核的话,不能排除所有风险。
我就这个问题,询问过几个专业人士,几乎都得到上面这个答案:
然后是我的一系列疑问:
说到人种差异,美国人与福建人有人种差异,福建人与新疆人也有人种差异,可中国审批通过的药,也是全国可用的吧?为何国与国之间讲人种差异,国境之内就不讲究了?
再说了,美国也有大量的华人(汉族),在他们的临床测试中,人种数据也已经有了,美国的新药,若测出华人不能用,估计也批不了。美国的华人与中国的华人(汉族),同一人种,从这个角度看,美国审过的药,中国再审一次,就多余了。
更重要的是香港政府,就是这么做的,一款新药如果已在美国,欧盟,及瑞士,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获得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批准上市,香港政府认可其临床数据,在香港的卫生部门注册后就可以在香港流通。
香港政府,算是比较有科学素养、比较有效率的政府吧?香港人种与中国内地人种,差异性几乎没有了。学学香港政府的做法,有何不可呢?
说了这么多,我知道,仍然有大量的人会为政府审核辩护,理由能无穷无尽地找下去,中国大呀,有特殊情况呀,国家尊严呀。我的意思是说,很多审核,其实与安全、与科学并无太大关系,就是权力认为应该审核,也就审核了。
一直在操作的事,它延续的时间长,并不是其合理性的来源,事实上,这块也在放松了,海南最近在做的的国际医疗产业,就是这种尝试,向香港模式靠拢。
你看,有什么不能改的呢?在海南可用,在中国其他地区为何不能用?
你我都不是政府,也不是审核者,有太多权力的尊严要考虑,我们的脑子里,更不要有太多的审核思维。
其实,世上没有任何政府对药物的审核,包括美国政府,医药的进步会快得多。
(本文来源于:连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