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静夜思学
总有人告诉我说要看一个公司好不好,就要看它的制度好不好,而讲这话的人似乎总是在暗示本公司的制度不如别家的好。
有一段时间我曾深以为然,以为问题出在制度上。说大锅饭效率低,激发不了人的主动性,私有制就很好,人在给自己干活,具体到一个公司里,又说股份制就很好,人人持股,人人都是自己的老板,听起来很像样,但实施起来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说人人持股,结果成了员工在二级市场增持套在高位,说股权激励不是期限太长就是限制条件太多或者激励太少。一个完美的制度究竟长什么样我是从来不曾见过的。
最近在读的《经济动物》探讨了类似问题。任何制度在制定之初都有个基本的假设,是把人往好了想还是往坏了想,这是两个方向。把人往好了想的代表有孔子的儒家思想,孔子认为只要教化功夫做到位,人民的本意都是向善的。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
把人往坏了想的代表有休谟的无赖原则。西方哲学家休谟认为当一个国家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应该做最坏的打算,假定每个人都是无赖,从这样的角度制定法律才能彻底堵死违法的漏洞。
哪个策略更好一点呢?从制度的完善性上来讲,休谟似乎更胜一筹,但真正实践起来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在《经济动物》里有这样一个例子,说波士顿的消防员每年可以请病假的天数是没有上限的,那里的消防队长觉得大家请病假时间太长了,应该采取某种策略加以限制才对,于是他宣布每个人每年只能请15天的病假,超过这个时间则要扣工资,结果每到节假日大家都来请病假。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消防队长又取消了消防员带薪休假的福利——只要请假就会扣钱,他以为这样请假的人数就会减少,但结果却是请假的人数倍增。
在经济学里有个“经济人”假设,这个假设是说在经济领域里,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他的唯一目的就是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面包师做面包不是为了给大家吃,而是为了赚钱。当你劝一个人做什么事的时候,大道理讲一千道一万不如直接跟他说这么做有什么好处。这个理论看起来很实际,但真正执行起来也不是那么顺利,因为它是建立在利己主义的基础上的,而人性的复杂程度,远非简单的利己主义或利他主义可以描述的。
在很多实例上,给予金钱奖励的效果不如没有任何奖励。给予罚款不如没有任何罚款。当没有奖励的时候,人们把它当作一件善事来做,做得开心且高效,当有奖励的时候,人们把它当作一件差事来做,做得敷衍且低质。当不交罚款的时候,人们不愿意去做,即便偶尔做了,心里也感到愧疚,当交了罚款以后,人们做起来更欢,而且心安理得。
孔子的教化和休谟的无赖原则说白了就是德治和法治,完全依靠德治不行,完全依靠法治也不行,分离开来二者都算不上是好制度。完美的制度应该是德治和法治的完美结合,但怎么完美结合恐怕就没有人能说得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