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南昌的这起杀人案,很可能是“无差别杀人”犯罪。当然,南昌警方的最终调查结果没有出来前,我们不讨论、不定性案件性质。只是凭借网上传播的信息进行判断猜测。但如果这是一起无差别杀人犯罪,警察蜀黍认为,大家应该对这种犯罪行为有所了解。
网上传播的各类视频和动图很多,非常令人心痛和震惊。但首先警方想说,不要带着看热闹的心态去继续散播相关音视频内容,这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家属的慰藉,过度的传播只会对家属造成更深的二次伤害。
其次,就网上传播的信息来看,犯罪嫌疑人似乎具有典型的无差别杀人犯罪的特征,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缺乏控制自我情绪的能力;单独作案,无犯罪组织;与被害女子之间并无利害冲突,其犯罪行为很可能是他认为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较低,对生活陷于绝望,因此行为人通过杀害无辜的人,制造严重的社会影响来宣泄自己内心的紧张与不满。进而无所顾忌地肆意杀戮他人。这起案件的嫌疑人很有可能是希望通过他的犯罪行为来直接获得死刑;而且,无差别犯罪的嫌疑人通常都像该案的嫌疑人一样,选择公共场所,并且是在大庭广众毫不掩饰地进行杀害,一直到自认为的成功以后方才罢手。
“无差别杀人犯罪”在全球各地均有发生。那这些凶手是为何变得如此凶残的呢?这真的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警方在办案中也会发现,有些嫌疑人之所以作案与其性格特征有一定关系,他们固执、偏执、封闭但情绪易冲动,与人交往沟通能力差。但也有一些人,在平时看起来是很正常的,无任何犯罪记录,无法被识别为危险人物。
“无差别杀人犯罪”的突发性太过于强,发生一般都是一瞬间。警方在完善立体化防控体系的同时,在发生案件时能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第一时间控制凶手。但对这类案件的完全预防,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当然,预防是综合性的,需要每个家庭和全社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将这类犯罪几率不断降低。
最后,我们还是想强调,这类的犯罪行为的示范效应较强,不当的报道炒作(如犯罪嫌疑人成长过程不顺利、我们很同情他等)容易引起诱发作用,有可能会发生类似的恶性袭击案件。因此,我们既要正视社会问题,更要痛斥这种反社会行为,形成对这种极端暴行不能同情、不可饶恕的共识,震慑潜在的想要效仿的反社会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