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与同好争高下
不与憨批论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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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给你吃自助餐,不管能吃多少,先取了再说;请客吃饭,“剩一点说明主人大方好客”;吃不完也不打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舌尖上的浪费”现象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对于这些错误的做法和观念,以往,除了道德谴责外,没有更多“硬”办法。 2020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治理食品浪费的行为将实现有法可依。“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将近年来我国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说。 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可能罚款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走进河北省宁晋县第五中学食堂,墙上贴着的海报标语格外醒目。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反食品浪费迅速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反食品浪费的宣传。 “制定反食品浪费法,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提供法制保障。”许安标说,草案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食品浪费社会共治机制。 翻开反食品浪费法草案,记者看到,各类主体责任清楚明了,比如: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加强用餐期间巡查,对有浪费行为的,及时予以纠正”; 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旅游经营者,应当“引导旅游者文明、健康用餐。旅行社及导游在安排团队用餐时,应当提醒旅游者适量点餐、取餐”。 草案还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对于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米粒虽小,尤见礼义廉耻;节约事微,可助兴国安邦。反食品浪费法坚持约束与倡导相结合,约束公务用餐,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外卖平台的餐饮服务行为,加强单位食堂、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管理,明确旅游经营者、食品经营者责任,倡导个人和家庭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防止浪费的良好习惯和生活方式,要求婚丧嫁娶、朋友聚会、家庭聚会等活动的组织者、参加者科学适度点餐,文明、健康用餐。 制作“大胃王吃播”,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一个人吃下堆成山的炸鸡,喝下用桶装的奶茶……近年来,所谓“大胃王吃播”在社交媒体兴起。匪夷所思的短视频背后是一条利益链。通过博眼球的短视频、直播走红后,美食博主可能接到某些餐饮商的广告代言邀请。这类“吃播”很多是剪辑的,或者吃完后催吐,宣扬了量大多吃、暴饮暴食,也造成了食品浪费。 2020年9月,国家网信办发布公告介绍,在近一个月开展的“三项整治”行动中,各地网信部门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直播平台338款,关闭主播直播间7.4万个,封禁违规主播账号10.5万个,处置违规“吃播”账号1.36万个。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明确规定,禁止制作、播出、传输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粮食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停止传输相关内容;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为了加强监管、完善约束措施,草案还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制作、播出、传输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反食品浪费法的实施,草案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把节约落实到粮食存储、运输、加工全过程 餐饮浪费表现形式多样,涉及食用、销售、加工、储运、收获等多个环节,涉及整个食品链条的各个主体。 “需要找准法律的切入点,避免大而全、小而全,着力解决制止餐饮浪费的突出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说,草案坚持问题导向,主要针对实践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兼顾其他重点环节设置规范,着力解决“舌尖上的浪费”。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规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应当加强粮食仓储管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存储、运输、加工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分析研判消费者用餐需求,通过建设或者共享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等措施,对食品采购、运输、储存等进行科学管理,防止和减少浪费。国家完善粮食存储、运输、加工标准,推广使用粮食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导粮食适度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降低粮食损耗。 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就反食品浪费出台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河北、广东等地出台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专门规定,还有一些地方正在积极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饮食文化源远流长,由于地理位置、物产分布以及风俗习惯的不同,南方北方、东中西部饮食有很大差异,不同地方餐饮浪费的表现和突出问题也不尽相同。”岳仲明说,国家层面立法主要是对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问题作出规定,各地方可以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地反食品浪费的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法律规定的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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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给你说起2020年的立法印象,莫过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这是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个里程碑事件,也是2020年最受关注的立法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国不仅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而且立法工作也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特点亮点突出。 节奏快、任务重、要求高——这是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普遍感受。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为例,这是2020年最后一次常委会会议。根据议程安排,会议审议19部法律和有关决定草案,听取审议国务院3个专项报告,听取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2个执法检查报告、2个专题调研报告,批准通过其他3项议题,共计达29项之多。 事实上,不管是日程,还是议程,2020年的每次常委会会议均安排得满满当当。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召开了9次会议,其中更是加开3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一项项艰巨的任务,立法成绩有目共睹。 全国人大代表曹清尧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人大常委会立足立法、监督工作职能定位,快速反应,作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决定并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和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筑牢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治防线。 据统计,2020年,我国新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2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2件、正在审议的法律草案18件。 回顾2020年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总结四点:新制定法律数量多、制定修改法律分量重、立法保障改革蹄疾步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立法修法工作。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丰富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立法形式上,既有民法典这样的大块头,也有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反食品浪费法这样的“小切口”立法;立法方式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开门立法,扩大立法参与度。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公开征求意见,征集到各方面意见102万余条,最大程度上凝聚了立法共识。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又增设6个立法联系点,总数达到10个,使基层反映意见建议的“直通车”更加通畅。 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审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及时作出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等授权决定……重大改革立法项目急用先行、稳步推进。 聚焦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出的法律制度短板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其中,拟于2021年底前完成的17个立法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了5项,正在审议的2项,其他10项正在抓紧研究起草。 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对立法工作作出预安排。 今年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其中,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将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制定期货法、印花税法等税收法律等;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将制定家庭教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湿地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为推进高效能治理,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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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给你原标题:不断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如何进一步深化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全面提升治理腐败效能是与会同志普遍关注的话题。大家表示,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谋划、贯通推进,持续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不’一体推进,重在‘三不’、要在‘一体’,必须坚定不移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做到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中央纪委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艾俊涛说。 “三不”一体推进,“不敢腐”是打头的。不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就谈不上保持高压、形成震慑。 “首先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鑫认为,“要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 据了解,2020年,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1590人主动投案和交代问题。 防止腐败扩散蔓延,既要靠依规依纪依法惩处,又要靠制度治理和监督约束。杨鑫告诉记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刻吸取任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抓好以案促改,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 警示教育是连接“不敢”与“不想”的重要纽带,发挥着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治本作用。 艾俊涛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出台做深做实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确定每年3月23日为“廉洁从政警示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在全区同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推进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 “要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强化纪委监委与党委组织、宣传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把警示教育纳入干部培训主体班次,拓展警示教育载体,分层分类以案促教。”中央纪委委员,山西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拥军说。 “不敢”“不能”“不想”,是相互融合、交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河南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曲孝丽认为,要在强化“不敢腐”时,从中寻找“不能腐”的着力点、挖掘“不想腐”的内生力;在推进“不能腐”时,联动“不敢腐”的实践、吸收“不想腐”的做法;在开展“不想腐”时,体现“不敢腐”的功能、运用“不能腐”的功效。 王拥军建议,深入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全面系统研究制定“三不”一体推进指导意见,切实把理论性成果上升为制度性安排,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打通“三不”内在联系、增强“三不”联动效应。 “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连接“不敢”“不能”“不想”,是“三不”一体推进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 “要坚持‘四种形态’并施、严管厚爱并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确保‘三不’一体推进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曲孝丽说。(记者 王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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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给你学生不服从管理、扰乱课堂秩序,甚至吸烟饮酒、欺凌同学,老师怎么管?前不久,《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制定颁布,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规则》旨在将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破解长期以来困扰广大教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的难题。 近年来,教育惩戒一直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是否实施、如何实施,该遵循怎样的程序,引发的讨论日益增多;不少家长也心存纠结,既害怕孩子的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也担忧教育惩戒实施不慎不当,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为此,《规则》肯定了教育惩戒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明确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教育惩戒有了内容的限定性、规范的可操作性、程序的合法性,有利于教师拿好“戒尺”,让管与教、严与慈更好地融为一体。 科学实施教育惩戒,尺度与温度都不可少。教育惩戒理应既有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的关爱,也有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严厉。每一位老师都要认真学好《规则》,谨记在什么情境下使用哪一种教育惩戒方式,在何种过错程度下适用相匹配的惩戒力度,客观公正、合法合规、适当适度,切不可随意化、个人化、情绪化。只有秉持关爱学生的宗旨,注重人文关怀,才能让教育惩戒沿着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的方向前行。 当然,会用、善用、用好教育惩戒,还需要多方努力。一方面,学校和广大教师要更新理念、提升能力,提高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水平,将教育惩戒与积极管教有机结合。另一方面,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切实承担起教师正常履职产生的纠纷和法律后果,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广大教师放下顾虑,能用敢用。此外,还要健全监督机制,明确教师不当实施管理行为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避免滥用。更为重要的,是尽快营造一个理性健康的教育生态,建构家校之间、师生之间协同互助、理解尊重的关系和氛围。 教育惩戒是教育领域的一个小切口,却关系人才培养的大战略。我们期待,随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颁布实施,新时代教育法治建设的脚步更加稳健,广大公众对于教育的理解越来越科学深入,教育生态的建构更加理性健康,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目标和教育管理手段之间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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