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知,知悉朋友、家属犯了罪,如果不大义面亲(举报),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为其提供帮助就可能构成犯罪。此处需注意特殊情况,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被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其他人不能拒绝出庭作证,如果拒绝可能会被强制到庭、拘留等等。
最后,提醒一句,近亲属如果为嫌疑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时候要学会保护自己,要知道不知者不怪,借钱给亲属是很正常的,跑路费是不正常的;当然,如果真的涉嫌犯罪了,一定要好好反省,交代事实,实务中的处罚一般都会从轻处理。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