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相关法律问题
在很多人结婚前,一方可能会要求另一方签订婚前协议、违反忠诚就净身出户协议、同居保证书等等。那么类似这种可保障婚姻的稳定的协议,是否在法律上有效?特别是净身出户的协议,约定一方如果婚内出轨的或者婚外情的,离婚后就净身出户。
一、“同居保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这类多是出在一些婚外情关系中,比如某老板包养一情妇,其第三者要求每个月不少于多少天的共同生活,在几个月之内,和原配离婚然后和自己结婚的协议,如果做不到的,某老板就要赔偿几十万的“违约金”。此类的同居保证书还可能出现在未婚前,恋爱关系中。那么是否存在法律关系?
此类保证书违背了公序良俗。而且还违背了婚姻自由,把婚姻和金钱进行绑架。因此如果一方“违约”,那么协议所称的赔偿是不合法的,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净身出户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净身出户一般都是出现在婚姻期间,为了防止一方出轨,然后保证受害方的协议。但是这种协议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这种约定违背了婚姻自由,应属无效。但如果约定出轨的一方离婚时要“净身出户”,因为这种行为违背了《婚姻法》规定夫妻忠实义务,违背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类似的协议一般中有效的,但同时会考虑公平原则(财产分配约为7:3),不存在完全的“净身出户”。
2、同时双方可以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分配,比如说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的,哪些属于另一方的,或者哪些属于部分共同共有的财产等等,这种的婚姻财产的分配或者归属协议只要不违背法律道德,都是有效的。而针对附条件的净身出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忠诚协议是不是具有法律的效力,其实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的。一种认为不具有,因为如果有效的话,那么因此协议产生的财产纠纷就具有单独可诉性,也就是说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形下,对于财产纠纷进行诉讼。但是我国采取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不是我们所说的“共同共有”的制度。
另一种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意这类观点的,承认夫妻忠诚协议的单独可诉性,可惩罚警醒过错方,也就是在一定程度让对方得到财产的损失,警醒对方达到惩戒的目的。而且此类的忠诚协议没有违背法律道德,而且还属于是符合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约定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因此符合法律的规定的。
总结:我们在了解哪些协议是有效无效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看其成立的要件,包括实质的要件和形式的要件。比如一方有没有威胁、胁迫签订、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有没有违反公序良俗、社会道德、有没有限制一方的权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