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管理办法》
1.【大门窗类产品】:设计院、总包、顾问公司不再考虑分配;
2.【无指定】:项目无指定又是项目所在地参考项目所在地分配,项目无指定且不是项目所在地的不参与分配;
3.【甲方报价低于基准折扣】:扣减应分配-10%给其他协同方
4.【唯一指定】:大门窗类产品:施工方/业主方:40/60,其他类别及情形的唯一指定也相应的有调整,请查看制度。
5.【业主方跟进价值界定】:细化了每个阶段工作的界定依据,例如业主方需通过企业微信将中标情况通知协同方,然后将有回复的企业微信截图挂到商机活动中;
6.【施工方战略集采规则】对总分部工作以及提成业绩分配给了建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