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幸福三要素
●余也鲁译
幸福的生活有三个不可缺的因素:一是有希望。二是有事做。 三是能爱人。
有希望。
亚历山大大帝有一次大送礼物,表示他的慷慨。他给了甲一大笔钱,给了乙一个省份,给了丙一个高官。他的朋友听到这件事后,对他说:“你要是一直这样做下去,你自己会一贫如洗。”亚历山大回答说:“我哪会一贫如洗,我为我自己留下的是一份最伟大的礼物。我所留下的是我的希望。” 一个人要是只生活在回忆中,却失去了希望,他的生命已经开始终结。回忆不能鼓舞我们有力的生活下去,回忆只能让我们逃避,好像囚犯逃出监狱。
有事做。
一个英国老妇人,在她重病自知时日无多的时候,写下了如下的诗句:现在别怜悯我,永远也不要怜悯我,我将不再工作,永远永远不再工作。很多人都有过失业或者没事做的时候,就会觉得日子过得很慢,生活十分空虚。有过这种经验的人都会知道,有工作不是不幸,而是一种幸福。
能爱人。
诗人白朗宁曾写道:“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苏醒。” 生命中有了爱,我们就会变得焕发、谦卑、有生气,新的希望油然而生,仿佛有千百件事等着我们去完成。有了爱,生命就有了春天,世界也变得万紫千红。
最完美的祷告,应该是:“主啊,求你帮助我有力量去帮助别人。”《花香满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