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时间公司将一些错误的会签从系统删除,今天已重新发起,需要各层级按照实际情况修改提交,异常原因及操作规范如下:
异常一:工程负责人/仲裁负责人在手机批改,导致最终分配成员缺失、或者分配比例不足100(有设计院时提成为110),
要求:必须在电脑端处理会签;
异常二:独立提成产品业主方【唯一指定】与设计院/顾问公司【品牌主导/联合运作】同时存在;
要求:工程负责人/仲裁负责人处理会签时,如确定项目为业主方【唯一指定】,则要将对应设计院/顾问公司人员协同方式改为改为【信息共享/参数上图】;
否则造成提成再次核算异常,公司还会重新删除会签数据,导致提成/业绩核算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