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区提出支付施工队委外安装费用时,需向总部支持跟单员提供以下资料,由总
部支持跟单员审核以下资料的合规完整性:①与施工方签订的委外安装合同复印件
②施工方开具给我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
③安装进度验收报告原件
④EBS 打印的外购接收单(由总部支持跟单员打印)
备注:支付合同预付款时只需 1 和 2 项,支付进度款需同步提供 1 至 4 项。
总部支持跟单员审核资料通过后填写纸质档付款申请单,将 EBS 打印的外购接收单、
安装进度验收报告原件、增值税发票原件、委外安装合同复印件统一附在付款申请
单后面,进行付款审批。所有单据随审批节点流传,到财务成本部节点,财务将增
值税发票留下入账,其他单据继续审批,再到出纳付款,然后再交由财务成本部存
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