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送同类产品和单项产品折扣的具体执行细则:
序号 |
类型 |
执行 |
1 |
在协议期内的客户 |
在制度发放之前已签订年度协议,按协议执行。 |
2 |
价格调整前已报价的客户 |
报价单在20天有效期内,可按照报价单价格执行。 |
3 |
历史合同未执行完的客户 |
在制度发放之前已签订的合同,按合同执行。 |
4 |
增补合同 |
按照《合同管理办法》中的增补条件执行。 |
5 |
调价之前已中标的 |
投标价格以投标组盖章价格为准。 |
备注:⑴以上五种情形,协议无法重新签订的,在下合同的时候差额由销售区流转额度填补;⑵除以上五种情形,其他依制度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