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签流程中,反对意见未填写或填写不清楚的,工程负责人和仲裁人员可直接按制度给出的比例执行;
2.人员类别确认:工程负责人将需参与会签分配的成员的人员类别更改为“分配成员”;
3.协同方式确认:确认业主方(唯一指定、同等指定、品牌入围、无指定),设计院(数据上图,联合运作)协同方式是否正确;
4.会签意见协调:工程负责人需关注第一轮会签成员给出的意见“同意”、“反对”,必须进行线下的协调;
5.修改比例:工程负责人将协调后达成一致意见的分配比例在会签表单进行修改。
一级分配: 指相同产品分类, 不同协同角色之间的分配. 比如: 门窗类, 有施工方, 业主方, 项目所在地三方参与, 则施工方50%+业主方40%+项目所在地10%=100%
二级分配: 指相同协同角色, 不同参与人员之间的分配. 比如: 同为施工方50%, 2个区域有A和B参与, 则A与B按照60%/40%的比例再二级分配施工方的50%. 最终A拿50%*60% = 30%, B拿50%*40%=20%
6.选择仲裁负责人:根据会签表单所有成员所属层级关系来正确选择仲裁负责人,而非只是参与分配的成员所属层级选择仲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