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权?如果一个地方的人民连饭都吃不饱,生存都难以为继,哪里还有人权?人权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之上。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人民安居乐业是人权的最好体现。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经济面貌十分落后,没有像样的工厂,人民生活贫困不堪。70多年来,新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宗教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我的一个朋友去年到新疆旅游,拍了很多照片和视频。他亲眼看到的新疆与他之前从西方一些媒体上“看到的”新疆完全不同。他发现,乌鲁木齐有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立交桥,还有现代化机场。当地人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传统文化也保护得很好,清真寺和身穿民族服装的人们随处可见。他对我说:“新疆山河壮美,社会和谐安定,人民生活有滋有味。只要你到过新疆,就会发现西方一些媒体对新疆的报道根本就是歪曲事实。”
新疆曾经深受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之害,“三股势力”在新疆策划实施数千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无辜群众罹难,财产损失无法估算。试想,如果任由“三股势力”继续兴风作浪,新疆会有今天这样蓬勃发展的局面吗?当然不会!一个动荡不安的社会是经济发展的大敌,经济发展不好就有可能引发动荡。
事实证明,中国所采取的打击“三股势力”举措是对新疆各族人民人权的有力保障。反恐和去极端化举措不仅有利于打击恐怖主义,更重要的是可以挽救许多误入歧途的年轻人,让他们迷途知返,开始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