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参加体系内审总结会议时,脑海里突然回想起“来呀,互相伤害呀”这句“名言”。
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内审就是在“互相伤害”、“互挖伤疤”,但是这种“伤害”的目的是为了去掉目前存在的“病痛”,只有把潜藏的“疾病因子”挖掘出来消灭消除,企业才会更好的成长。
同样的思路也适用在质量稽查的过程。不管是内审也好,质量稽查也好,还是存在有个别人员“害怕”、“抗拒”审查人员去“挖伤疤”,因为会“痛”,宁愿捂着,抱有一种“它会慢慢好的”想法。
不管平时的质量稽查,或是每年固定的体系审查,其目的均在于“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或“治病于病情初起时”,而不让企业成就“扁鹊”的名声——“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